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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報告
   
對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意見(16/4/2010)  
 

 

基本立場:「工資下限」不等於「生活工資」
 
香港一直奉行自由經濟,過去16年,香港一直憑著靈活的勞工市場、低稅制及市場較具彈性等因素,被「美國傳統基金會」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系。今年1月傳統基金會國際貿易及經濟中心總監米勒得悉本港正在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直指:如果香港落實最低工資立法,將會減低勞動市場的流動性,以及令失業率上升。
 
經濟動力深信自由經濟對香港最有利,對於政府提出立法保障弱勢工人及防止工資過低,原則上不反對。然而,我們關注政策對香港整體經濟競爭力及持續發展的影響,尤其對中小企帶來極大衝擊。因此,我們希望政府訂立的最低工資水平是在合理平衡勞資雙方及兼顧社會整體利益的前提下,立法為香港的僱員制定工資下限 (wage floor),而非生活工資 (living wage)。
 
我們必須強調,工資,是勞動市場對僱員努力得到回報的肯定;工資是僱員付出勞力的回報,應該確切反映僱員在工作崗位上的生產能力和效能、以至學歷、經驗及市場供求。工資並非社會福利,要徹底解決僱員家庭生活上的困難,政府應參照其他國家做法,例如英國,透過現行或新增的社會保障制度,向低收入或有需要的人士或家庭提供適切的補助。法定最低工資的訂立是為防止工資過低的情況出現,由於每個家庭人數及所需不盡相同,最低工資保障的收入,不一定足以支付每個僱員的家庭開支。
 
保障低技術、低學歷的弱勢勞動力
 
最低工資的其中一個政策目標是保障弱勢工人和促進社會和諧,確保不會嚴重損害本港勞工市場的靈活性,以及對弱勢工人的就業機會不會造成重大的不良影響。然而,工資水平一旦訂得過高,僱主為控制成本,必須精簡人手,自然會對僱員採取汰弱留強。《二零零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資料所見,學術及技術水平較高的僱員所賺取的收入高於低學歷、低技術工人,令人擔心人為地調高僱員工資至僱主不能接受的水平,僱主將會減少聘用學歷及技術較低工人。以保安和清潔兩項基層工種為例,現時時薪$25以下的佔行業從業員34.7%及25.6%,工資水平訂得過高,將令行內低技術、年老員工失掉飯碗。
 
按《二零零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數據分析,屋苑保安工作有5%屬時薪低於$30元的兼職員工,按時薪愈低代表技能愈低、工作被取代機會愈高推算,僱主可能以調整人手編制取代這批基層非長工僱員。屋苑清潔工時薪$25以下兼職工佔4%,亦有可能面臨失業。香港人希望靠雙手賺取收入,養活自己、養妻活兒,認為自食其力賺取工資才能活得有尊嚴;若因最低工資水平過高令年老、低技術工人失業,被逼依靠綜援,甚至「生果金」過活,不單對這批弱勢工人不公平,亦有違最低工資立法原意。
 
過高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削弱香港的競爭力
 
香港屬高度外向型經濟體系,在聯繫匯率制度下,港幣與美元掛鈎,經濟環境主要受外來因素帶動。最低工資水平訂得過高,在面對經濟困境,例如金融海嘯或沙士衝擊,本地勞資雙方在工資方面將會失去商討和彈性處理的空間。我們可以預見,屆時香港在面對經濟不穩時的應變能力將被大幅削弱,在國際間的競爭力會大受影響。
 
須正視工資上升帶來的倍數效應
 
最低工資將帶來一連串的撞擊效應(knock on effect) 及倍數效應 (multiplier effect)。以被界定為初步識別的低薪行業中的快餐店和超級市場及便利店為例,由於各工種薪酬接近,最低工資實施後,因薪級表最底層員工的薪酬將調升至最低工資水平,其他僱員的薪酬,不論是否低於法定下限水平,都需要加薪。
 
僱員工資上升將帶來倍數效應,造成企業營運成本飊升及盈利倒退,屆時不單只為本地中小企帶來沉重經營壓力,本地大型企業可能因此減緩擴充業務步伐,有興趣來港投資的外商亦會因本地勞工等營運成本大升而卻步,最終打擊香港整體經濟效益。社會各階層亦面對屋苑管理費、清潔費,快餐店食品價格上升而引發的通脹問題。
 
削弱中基層消費力,企業經營壓力更大
 
在統計處《二零零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及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公開數據內,快餐店是飲食業內聘用最多時薪$25以下的僱員,佔員工總人數48.2%。在薪酬佔總經營開支達40.1%的情況下,最低工資水平訂得過高,將迫使企業將部分成本轉嫁消費者。由於快餐店顧客多屬基層或中產,部分人將無可選擇降低消費 (trade down),快餐店整體收益可能因而減少,經營壓力進一步增大,精簡人手壓力將持續上升。
 
茶餐廳是飲食業中僱員薪酬開支佔總經營開支比率最高的,佔53.9%。在此行業中,租金、「燈油火爉」、食物成本及員工薪酬是主要開支,前三者屬企業不能減省的開支,過去兩年由佔企業經營成本47%升至54%,企業一直依靠控制員工薪酬開支及食品價格去經營。最低工資訂得過高,等同削弱僱主對成本控制的最後一項自主權,迫使小老闆無奈地以加價應付不斷上升的經營賬。
 
慎重審視盈利率對企業的生存及持續發展的影響
 
折舊屬企業不能忽視的經營開支。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資料顯示,在未計算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的收益 (EBITDA) 的盈利率,零售業及飲食業第一個四分位數已「見紅」。以盈利率第一個四分位數為例,零售業盈利率為-1.9%,飲食業情況更差是-3.9%。若將折舊率計算在內,企業的盈利率勢必大受影響。
 
一般而言,中小企的租約較短,部分年期更短至兩、三年,業主一旦決定不再續租,則所有設置裝修便付之流水,故中小企的折舊率一般高於大企業數倍,加上新店舖折舊又遠較現有店舖高,令中小企盈利率往往較低。高折舊率加上因最低工資而大幅上升的經營成本,將大幅降低企業盈利率,對小企業而言,可能扼殺生存空間,大企業則可能因此擱置擴充計劃,有意投資者則可能因此「打退堂鼓」。
 
中小企盈利率一直低於大型連鎖企業,但須要以較高時薪才能留住員工做基層職位,例如飲食業的洗碗工、侍應。由於它們抵禦加薪能力較低,最低工資水平偏高,好可能會令中小企盈利大減,甚至結業。屆時大企業在行業中的市場佔有率只會不斷增加,市民的選擇只會愈來愈少。
 
工資水平
 
正如前述,香港屬高度外向型經濟體,加上聯繫匯率制度,令到港元欠調整彈性,人力是香港最大的資源,過去香港面對重重困難,都因為工資和價格具有彈性,才能保住香港的競爭力和抵禦外圍衝擊的能力。此獨特性加上香港社會對法定最低工資毫無經驗,我們認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在訂立首個最低工資水平時,應從保守水平做起,以務實態度,以循序漸進方式訂立企業可接受的最低工資水平。
 
我們參考全球多個先進國家,包括英國、美國、法國及澳洲等,訂立最低工資時,給予年輕僱員或未有工作經驗的年青人一個低於標準水平的最低工資。當中英國於1999年訂立最低工資時,法定水平原意只影響約5%勞動人口,但最終影響的勞動人口比率高達30%。由此可見,最低工資水平的影響範圍可遠超設計估算。
 
參考英國實例,經濟動力建議最低工資水平訂於$23至$25,根據統計處《二零零九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報告》資料所示,若水平訂於$23則有97,000直接受惠,佔勞動人口3.5%。若水平訂為$24,則可令4.7%僱員,共130,200人受惠,情況將與英國推行初期相若。首個最低工資水平訂於$25,則受惠人數將增加至169,200人,即6.1%,受影響人口比例高於英國推行初期。
 
影響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現時僱員所得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與工資水平掛鈎,換句話,最低工資水平訂得過高,僱主便要承擔由最低工資衍生出來的額外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值得留意的是,員工年資愈高,僱主所須承擔的兩項費用將愈高。我們擔憂,部分僱主可能因有關費用難以預算,被迫在法例生效前解僱員工,此舉將衍生龐大的額外開支,企業須動用大筆現金補償僱員,對中小企勢必做成極大打擊。
 
各行業均具特性,須先擬訂勞資官三方同意的《行業守則》
 
本地工種繁多,不同的服務行業具不同特性,運作模式各異,工資計算方式不一。正因為工時計算方法出現極多變數,實行最低工資後,資方的支出會水漲船高,故此要因應不同行業實況,先制定一套勞、資、官三方同意的《行業守則》,訂明各項清晰指引,方可通過最低工資主體法例及訂出首個最低工資水平。
 
總結
 
在分析所有數據後,經濟動力認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的首個最低工資水平應界乎$23至$25之間。
 
現時立法會正在審議《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我們期望政府盡快因應各行業實際操作模式,訂出適切的《行業指引》助僱主遵守法例,然後盡早訂定最低工資水平,以保障弱勢工人和促進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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